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经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同意,现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司通〔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专项活动半年工作总结报送时间为每年6月25日;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联系人:包春燕
联系电话:0877-2018140
玉溪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