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

科长有“说法”|解读《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期)

来源: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03

科长有“说法”|解读《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期)

 

导语:2022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化“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实践活动和玉变先锋三个行动,对标对表争创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争树一流形象目标,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各项工作赶超跨越、争先进位。从2022年12月起,玉溪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推出科长有说法’”和“书记谈党建”专栏,一起关注住建系统14科长10位所长(中心、办主任)和13位党组织书记围绕行业监管、惠企便民、保障民生和基层党建等方面,从一个具体的政策或法条进行解读阐释,畅谈思路,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经验、讲建议,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争当玉变先锋的精彩表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马晓云介绍: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最关心的财产,围绕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办证等一直是热点话题,关于合同备案,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过程中,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这是一部由建设部制定发布的规范房地产开发中商品房预售行为的行政规章,通过制定开发企业预售资格、预售条件、预售流程、进度要求等一系列规范措施,一方面是确保预售项目的合规合法,另一方面保障了购房人的预购权益。同时实施购房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专属权”,有效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老百姓购房的合法利益。

作为市级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我们从2015年起就筹建了玉溪智慧房管信息系统,建立了商品房网签网备工作机制,老百姓选好房子,开发企业就可直接从网签系统上录入购房人、房源及价格等合同信息,最后打印合同出来双方签订。之后就是一个线下合同备案盖章的过程,我们会查验提交的纸质合同和网签系统上录入的购房人、房源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房屋没有“一房二卖”。备案好的合同就成为购房人下一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不动产权证的必备要件了。

当然了,为老百姓切身利益服务的工作必须不断精益求精,我们除了在纸质合同备案中提高办结时限、要求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不断提高备案效率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更快更好的服务购房人和开发企业,目前也在考察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计划逐步推行电子备案的模式,进一步和银行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工作衔接,建立数据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尽最大努力把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办得更好。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doc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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