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000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发展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方案;研究我市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我市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措施;负责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选列,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对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项目的国际国内合作;负责向省里及国家推荐上报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重点项目;为农业及生物资源产业化开发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按照梯次培育机制,加强服务,不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年组织推荐新平褚氏、云南正大种子等3户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组织云南南宝生物科、云南雅润农业、华宁永强中药材等11户企业申报第十七批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市级第十五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到年底,预计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5户以上,其中国家级预计将达8户。二是及时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需求情况调查工作,并将企业贷款需求情况提供给市金融办和省农业农村厅,争取金融部门贷款支持,服务好农业企业;配合省厅做好云南省支持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兑付工作,全市涉及企业32户,获补资金270.00万元。三是督促县区加快制定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办法并开展认定。

2.抓好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好江川雄关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云南易门益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0吨野生食用菌调味食材深加工技改项目、易门大掌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云南夜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00吨夜草牌特色食品生产项目等有序推进;1-9月,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现价总产值292.38亿元,同比增长4.00%;预计202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480.00亿元以上(不含烟草制品)、比上年增长5.0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保持全省前列。

3.努力发展休闲农业。争取省级资金100万元推进江川区九溪镇矣文村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指导澄江市加快推进小湾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组织推荐红塔区春和街道黄草坝村和新平县嘎洒镇新寨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其中新平县嘎洒镇新寨村被认定为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红塔区大营街和元江曼来镇申报春季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路线。预计休闲农业营业收入 5.50亿元,比上年减2.00%。新增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全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将3个。按照有主体、有基地、有业态、有特色四要素的标准,督促指导七号田庄田园综合体、三百亩田园综合体等23个田园综合体建设,启动玉溪市2022年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预计新启动创建20个。

4.抓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认真贯彻《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18号),按照《玉溪市2022年加快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预计2022年底全市农业企业达5,00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2户以上,两项指标均超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5.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围绕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以村或镇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发展村镇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组织推荐江川安化光山、新平水塘镇等8个村镇申报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2022年玉溪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认定工作,预计新增玉溪市“一村一品”示范村15个、示范乡镇5个;配合机关党委(人事科)做好玉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预计新增玉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产业服务科,隶属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二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4.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0,43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439.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7,784.30元,增长4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7,784.30元,增长44.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0,4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819.87元,占总支出的95.61%;项目支出49,620.00元,占总支出的4.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4,210.30元,增长43.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870.30元,增长38.93%;项目支出增加41,340.00元,增长499.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819.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8,542.11元,占基本支出的9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77.76元,占基本支出的4.8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712.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49,6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439.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4,210.30元,增长43.78%,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2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54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83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43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48.00元,事业单位医疗37,464.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025.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16,42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766,806.81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49,6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71,220.00元,购房补贴2,12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86.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6.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126,2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26,2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111

玉溪市乡村产业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 202310260729494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