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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6日—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4月14日—24日下沉玉溪督察。中央督察组形成了《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向云南省进行了反馈,报告中指出云南省问题共4个方面16类50个,其中直接指出玉溪市问题10个,全省共性问题涉及玉溪市的18个。督察期间,共向玉溪市转办29批次173件转办件,电话回访2016年投诉件群众不满意1件,其中重点投诉举报17件(包括电话回访2016年投诉件群众不满意1件),一般投诉举报157件。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的殷殷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推动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并及时召开杞麓湖、抚仙湖、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题会等安排部署。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24次研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个部门协力办、全市统筹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制定印发实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杞麓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玉溪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玉溪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一般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四是深入推进“湖泊革命”。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湖泊革命”,全面系统加强“三湖”保护治理。将湖泊保护从部门治湖提升到党委政府治湖的高度,在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决策机制构架下,市县分级成立“湖泊革命”指挥部,设立工作组集中统一办公,选派474名工作人员派驻“三湖”流域19个乡镇(街道)、15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完善责任网格1112个,构建了市县乡村组五级组织指挥体系,合力推动“湖泊革命”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五是突出重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按期完成九龙晟景项目后续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8月31日,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3栋建筑全面完成整体拆除、地块复绿。此次整改,共拆除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6.07万立方米,回填土方量约7万立方米,移栽各类树木1800余棵,移植草坪约4.5公顷,地块复绿面积约4.5公顷。杞麓湖治标不治本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杞麓湖典型案例曝光后,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深刻反思、深入检视、深化认识,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20项整改措施,从7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立行立改方面,8340米湖内柔性围隔及底锚固定装置、10137米马家湾生态补水管道和水质提升站补水管道已全部拆除,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分别接入中河湿地、红旗河湿地进行生物净化处理,不再直接用于农业灌溉。20项整改措施,目前已按照时限完成5项,完成并长期坚持3项,正在整改12项。

六是强化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级各牵头督导部门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力度,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就省级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中央督察曝光的杞麓湖典型案例问题、督察组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工作落实。对推进缓慢的及整改滞后的及时预警、督办,今年以来市环保督察办共下发督办函10份,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