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法官孙莉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中获悉,我市1名法官获表彰——红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莉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孙莉1992年到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过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等工作。工作中,孙莉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面对重大敏感专案任务时,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17年,孙莉被指派承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该案社会影响大、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仅证据卷宗就达186卷,是红塔区法院历年来卷宗数量最多的案件。审判中,孙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琢磨,查阅同类案例,研究有关法律规定,使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多年来,孙莉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庭的内部管理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孙莉于2006年和2019年荣立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法官、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