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记者从3月19日召开的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获悉,针对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我市打响第二轮疫情防控战,加强入境人员排查监测和跟踪管理,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市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玉返玉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境外疫情风险研判,压实各级防控责任,继续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精准排查管控境外入玉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传播。
我市从三个方面加强境外入玉人员管控。一是所有境外入玉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无论是通过境外直接入境或是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二是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入玉人员,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加强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健康监测,发现健康异常情况及时转诊转院。三是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外国公民和有国外旅居史的中国公民,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行承担。参加国内医保的境外入玉疑似、确诊病例患者,医疗救治费用按照国家医保和财政政策执行,其他未参加国内医保境外入玉疑似、确诊病例患者,医疗救治费用自行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市民如果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玉人员,可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境外入玉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的,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宾馆、酒店等应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住宿登记报告,接待单位、村(社区)要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