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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购物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玉溪网

春节即将来临,又到了消费高峰,为使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欢度新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发布春节购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消费不要冲动,谨防各类“陷阱”。

购物品质为先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春节是消费旺季,消费者在购买年货及其他消费品时,应注重商品的品质,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

消费者应选择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选购食品等消费品,购买时应留意观察食品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胀袋变质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品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消费者购买食品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时,要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方可食用。

出行安全第一

春节出行,无论是探亲访友、回家团圆,还是外出旅游,都要谨记安全第一。自驾车出行的消费者,应提前检查好车况,规划好出行线路,关注天气状况,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选择跟团外出游玩时,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出行前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食宿、违约责任等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支付款项后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发票等重要凭证;出国(境)旅游的消费者应了解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救助联系方式等。

谨防预付式消费“陷阱”

春节期间,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购物、美容美发、健身、儿童教育娱乐、餐饮等。消费者要明确任何预付卡消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办理预付卡消费时,应量力而为,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储值卡或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若办卡,要缩短消费周期,尽快使用。同时,办卡前应了解商家资质,签订书面合同或录音录像,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注意是否有不公平的内容,以及避免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

线上购物不要“见码就扫”

春节期间在网上购买商品,应预留出相对宽裕的时间,或与商家重点确认送货时间等事项,避免因没有送货人员耽误使用。

消费者在线预订酒店时,应及时与目的地宾馆确认,以免因信息迟滞、预订不成功或遇到“山寨网站”等因素,影响正常消费,引发消费纠纷;购买火车票、飞机票时,要警惕第三方平台的“默认勾选”和“默认搭售”等捆绑销售模式;注意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轻易泄露银行账号密码。

切勿尝试“不明”食物

春节期间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仔细核对账单,保留消费凭证;食用后如身体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溯源维权之需。

特别提醒的是,节日期间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导致过敏的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食物和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养成绿色消费的好习惯

春节走亲访友,购买礼品应避免购买包装华而不实的商品,崇尚节俭、朴素;树立“光盘光荣”的餐饮消费理念,外出就餐应根据人数定量;餐饮住宿时,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餐盒、纸杯、吸管,倡导环保节约,养成绿色消费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