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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麓湖湿地公园正式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发布时间:2020-01-03 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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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公布2019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全国158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位列其中。

杞麓湖于2014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该工作启动以来,通海县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修订实施《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组织编制《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完成一级保护区划定和界桩设置,积极开展“四退三还”、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南岸片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四治一网”,实施环湖截污、水生植物收割打捞、村落环境综合整治等16项工程保护措施,使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杞麓湖水质明显改善。

2019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考察验收组到通海县,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对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当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公布通过验收的全国158处国家湿地公园,杞麓湖湿地公园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据悉,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以环湖人工堤坝为界划定建设范围,包含湖面、湖滩地、人工水塘、人工净化湿地、组合生态湿地等,规划面积3881.22公顷,湿地面积3762.57公顷,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师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