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12月11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云南省共有9家单位上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榜上有名,成为玉溪第一家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县(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住着彝、傣、汉、哈尼、拉祜等28万多各族人民,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3.39%,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民族革命老区县。自201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新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体目标,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承“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夯实创建基础,丰富创建形式,通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周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