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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玉溪网

临近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迎来高峰。为确保农民工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玉溪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本次攻坚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工程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着重对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五项制度”(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及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专户和建设工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行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始终保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罚,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布条件的一律向社会公布,达到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并按规定共享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信息将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劳动者可通过窗口、信件、12333电话等途径反映诉求。对欠薪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及时受理,认真查办。

此次攻坚行动要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对采取堵塞道路、冲击施工现场或办公场所等方式非法讨薪或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此次攻坚行动,共同努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用心、用情、用责为农民工兄弟解决实际问题,决不能让农民工兄弟背井离乡流汗再流泪,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构建法治玉溪、和谐玉溪。(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景夫  朱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