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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多户居民“被房东” 是谁冒用地址注册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玉溪网

当房东意味着名下有多余房产、有稳定的租金收入,被很多人所向往。但近期以来,红塔区多户居民却发现自己名下的房子被莫名注册了经营主体,有的甚至被两家经营主体同时注册,“被房东”让大家很是不安。

业主:住房信息被陌生人盗用

“昨天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让我查一下我家房产信息有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结果一查太可怕了,我家房子被注册了2个营业执照,一位邻居的房子名下也被注册了不同的营业执照。住房信息被陌生人盗用太可怕了。”8月14日,市民金女士对记者说。

8月13日,在朋友的提醒下,金女士通过网络查询到自家位于红塔区玉带街道郑井社区上金官营的房子名下分别于7月29日和7月31日注册了两家商贸有限公司,但自己并不认识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和杨某某,也没有把房子出租给任何人开公司。随后,金女士电话联系上其中一位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归属地显示是重庆,对方说为了申请万和家园公租房,请玉溪的中介公司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现在村里有10多户人家的房子名下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了营业执照,也有几户像我一样跟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对方都是四川、重庆的,注册营业执照的目的都是为了来我们这里申请公租房。”金女士说,现在自己最担心的是,注销营业执照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但对方回复自己说“人在四川,过不来”,如不能及时办理注销,产生的隐患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8月13日当天,金女士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在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命官营经营一家汽车养护中心的朋友郭先生,并善意提醒他也查一查,结果同样出人意料。郭先生说:“我是去年租下房子开店的,结果查到的信息是,这个地址在今年3月4日被另一家汽车养护中心注册,一个地址怎么会有两家同样的经营主体,而且对方注册的经营范围跟我的一模一样,我问过房东了,他对这件事也毫不知情。”

注册人:中介收费代办营业执照

根据金女士提供的归属地显示是重庆的电话号码,记者与用金女士房屋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杨某某取得联系。“我们看好玉溪的天气、气候,7月份与另外3名老乡来到玉溪,想要申请万和家园或是研和的公租房。来到玉溪后,人生地不熟的,在其他老乡的介绍下,找到了代办租房手续的刘某某,让他帮我们办理租房的事。”杨某某说,因为租房要有营业执照,当时每人交给刘某某3500元办理租房及营业执照,后来营业执照办下来了,公租房却没有申请到,刘某某退给他们每人3000元,扣留了每人500元的手续费及“营业执照”。8月11日,杨某某和朋友一行返回重庆,杨某某说,对于刘某某为其注册的公司,他们只是交了钱,其他的均一无所知。

中介:正联系办照者回来办理注销

通过杨某某留下的“中介”电话,记者联系到了代办营业执照的刘某某。刘某某承认曾帮10多个准备申请公租房的人代办营业执照,但自己是按照对方提供的公司名字、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信息办理的营业执照,并没有说过要为其办理公租房手续,代办营业执照后,都是由对方自己申请公租房。“我也是请人代为办理的,需要付给他们600元一本的费用,扣下的钱是用来付这部分费用的,我还倒贴100元。这几天我一直在和之前办证注册的人联系,让他们回来,配合我把这些已办出的营业执照注销。现在已经有四个执照的注销进入公告阶段。”刘某某说。

红塔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记者从红塔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根据《玉溪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玉溪市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对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申报、承诺,不再需要提交不动产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根据《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址多照”,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在玉溪市红塔区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时,提交《玉溪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地)申报承诺书》,同时按照不同市场主体类型登记的要求提交其他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给予核准登记。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红塔区市场监管局已经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目前还在核实过程中。该局将对近期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专项梳理筛查,对筛查出的可疑的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检查和现场核实,对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再进一步开展调查,查实为隐瞒真实情况、虚假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实习生  滕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