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日前,玉溪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工作培训会召开,我市正式启动全市353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通过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培训会上,市教育体育局邀请专家,采取集中授课、政策解读、交流研讨、网络系统操作、实施幼儿园试评估等方式,对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
据介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教育部“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国家监督、检查、指导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的重要手段。督导评估范围为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更注重通过评估促进幼儿园发展,而不是单纯地通过评估判断幼儿园的优劣,对于指导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我市红塔区和昆明市晋宁区被列为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首批试点县(区);今年,此项工作在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到2022年将完成全省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段利星表示,幼儿园是孩子脱离家庭进入社会的第一站,是开启人生智慧、开发个人潜能的起点,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塑造孩子良好性格、坚定孩子信心的关键时期,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2018年,全市幼儿园从214所增加到353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46.01%提高到84.99%,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升,幼儿园数量快速增长,由此也带来部分问题。玉溪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启动实施,将助力我市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对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通讯员 官紫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