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月13日,记者从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获悉,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春节期间农村食品安全,我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知识产权、供销社等部门联合,从2018年12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重点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六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期间,由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收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农村食品商标检查,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对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端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行动中,我市采取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有效改善今年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力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流通供应体系,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实习记者 陈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