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1月4日至2月28日,我市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月3日召开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1月4日,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下发《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1月4日起至2月28日,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立即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此次学校安全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迅速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到每一所学校,立即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督促隐患整改学校做到隐患治理“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完成;不断完善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事故双重预防机制,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