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7月22人被终生禁驾
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月至7月,全市共有22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司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1至7月,全市有22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种情形,受到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按照终生禁驾有关规定,这22人将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显示,这22人驾驶的车辆均是云F开头。这22人中有14人的禁驾事由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有7人的禁驾事由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有1人的禁驾事由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据悉,这22人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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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