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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委督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玉溪网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8月29日,国务院食安委督查组一行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当天,督查组一行到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现场检查,并实地查看了玉溪新秀禽业有限公司养殖场,详细了解企业养殖投入品管理情况。

在汇报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台账资料。督查组将汇总督查情况向省政府反馈。

玉溪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食品药品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共治”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委农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领导,玉溪市委常委、副市长尚建华,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红塔区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了现场检查和座谈会。(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李志能 实习生 杨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