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4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我市共有4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表彰。
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是: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玉溪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管理处玉溪分处高仓收费站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玉溪市妇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学影像科科长付航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玉溪市扶贫办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巾帼建功”活动始于1991年,全国妇联20多年来通过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号召广大城镇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
为响应全国妇联“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市妇联以激发妇女创新创业活力为目标,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通过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加强技能培训和产销对接,发挥巾帼脱贫和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等措施,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引导和动员各行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在创建活动中,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脱颖而出,她们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潮流中,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半边天”力量,成为巾帼建功行动楷模。(记者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