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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构筑生态幸福玉溪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玉溪日报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指出,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玉溪存在环境执法力度不够、要求不严等情况。针对督查反馈意见,我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全方位、无缝隙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为幸福玉溪打上青山绿水标签,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山绿、空气清新的生态玉溪。

玉溪市污水处理厂是我市最大的一个污水处理厂,由玉溪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属国控重点企业。中心城区所有管网污水都通过这个“净化池”净化后再排入中心沟,该厂日处理污水规模可达10万立方米。目前,该企业已经纳入我市环保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行管控。

据玉溪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久仁介绍,从2015年,我们厂就进入玉溪市环保局网格化管理系统,整个数据一直实时监控,对企业来讲,网格化管理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目前,市级、各县区均已结合各自行政区域实际,按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划分为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25个相关职能部门。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尹增华介绍,具体到环保部门内部,也实施了网格化管理,网格化到每一名执法人员身上,对39户重点企业及一般的95户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特别在管理过程当中利用监控的在线数据和在线视频来管控这些污染企业,现在通过验收,在线安装的企业有98户企业,整个监控数据是实时传输。

在网格化监管下,我市2016年行政案件立案113件,结案113件,罚款金额1043.9万元。为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从去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的“双随机”抽查制度。不久前,市级及红塔区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位于研和工业园区的国控重点企业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被锁定在抽查范围内,不打招呼、直达生产一线开展实地检查。

目前,我市市级建立“双随机”制度单位1个,污染源动态数据库1个,共197家排污单位。2016年市级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源60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2个。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全市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3件,共处罚款249.12万元,其中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查处6件。

尹增华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法治化进程,加强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同时,对一些重点企业、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我市的一些重金属、矿山的升级改造,农业的生态监查,“三湖”流域的生态环境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