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1月12日,记者从市抚管局获悉,近日,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经获得国家林业局的相关批复,同意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成为2015年批准建设的137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之一,云南省仅此一个。
据悉,这是我市成功申报的第二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014年,通海县杞麓湖湿地公园(试点)曾成功通过评审,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三湖”保护治理作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推进“四退三还”,湖滨生态带建设等工作。其中,针对抚仙湖设立了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实施了环湖生态修复、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等多项工程,“十二五”以来累计建成生态湿地1000余亩,搬迁沿湖群众1500人,完成农业产业种植结构调整1.5万亩,实施造林7.7万亩、封山育林4.77万亩、国家公益林管护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平方公里。通过这些保护措施,抚仙湖总体水质稳定保持I类水质。抚仙湖还被列为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进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名录,澄江、江川、华宁沿湖3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目前,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规划区内有野生维管植物304种,有湖滨带草甸群落、水生群落和人工湿地群落三大类型湿地植被,湿地植物共96种。
即将启动实施的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达22971.6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有21989.70公顷,占总面积的95.73%,将涵盖五个功能区,即: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最终,通过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将实现抚仙湖Ⅰ类水质的保护和珠江源头水生态安全,为高原湖泊物种保护、高原湖泊湿地保护与利用提供典型示范。
此外,记者还获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将在5年后进行正式验收,通过验收后才可正式挂牌国家湿地公园。(记者 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