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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

发布时间:2015-04-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

  4月1日,市委召开玉溪市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市委副书记夏立洪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抓好落实,带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是中央巡视组反馈云南巡视意见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收送“红包”问题,不仅与党纪政纪格格不入,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此次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红包”、拒绝收送“红包”。

  夏立洪强调,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为收送“红包”行为划出“红线”,明确什么是“红包”,哪类行为是收送“红包”的行为。结合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和文件,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以监督检查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行为。对收送“红包”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完善从源头上治理的长效机制,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一套制度,编紧编密管用能用的制度笼子,找准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夏立洪要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作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规定动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基主持会议,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案件。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从源头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市委下发“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纪委下发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作出了明确安排。此次专项整治所称的“红包”,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规定,给予或者获得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收送“红包”的行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必须于4月2日前对收送“红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市纪委也将在4月10日前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记者  李晓兰  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