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实施问责82件148人
强化执纪问责 推动作风建设
全市实施问责82件148人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整治“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部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2014年,全市实施问责82件148人,因情节严重转为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件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7人,乡(科)级领导干部58人,一般党员干部83人。
2013年初,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问责办法从11个方面43项具体内容界定了应当问责的情形,为规范实施问责行为提供了法条依据。2014年11月,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侧重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监督,是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内容的延伸和拓展。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市问责办先后对通海县禽流感事件、红塔区“4·18”“5·14”森林火灾事件、华宁县城南过境路改造补偿纠纷事件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强化了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工作任务落实。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了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配合综合目标考核,组织实施了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牵头组织了对全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追究了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在强力推进问责工作的同时,在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市干部队伍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记者 陆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