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老龄工作获省考核一等奖
去年全市财政安排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专项经费4590万元,市级安排福彩公益金452万元为77个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活动场所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在省老龄委近期通报的全省2013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情况中,我市老龄工作获一等奖。
去年以来,我市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职,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老龄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党政主导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健全,惠老政策不断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龄宣传工作效果明显。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了未来五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市县区财政每年将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我市还将80周岁及以上有离退休收入的老年人纳入保健补助范围,对2012年以来省级补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按省、市、县4:4:2的比例给予配套建设资金。这些政策和措施,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2013年全市财政安排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专项经费4590万元,其中全市发放保健补助金2201万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费1529万元。市级还安排福彩公益金452万元,为77个基层老年协会新建或修建老年活动场所、添置活动设施;投入232万元补助75个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150万元补助福利院建设。通过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市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加强。
我市建立尊老敬老的节日慰问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在春节、敬老节等节日期间,广泛对百岁老人、优抚对象、困难老人等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市老龄部门还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以“学习老年法、创建敬老文明号、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城市”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小册子、张贴标语等集中宣传,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我市认真落实高龄保健补助政策,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积极开展老年服务紧急救援工作,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通过活动,老年维权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得到优化,老年友好的氛围日益深厚。(记者 白诚颖 李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