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建立考核评比机制整治乡村环境卫生
华宁县把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边学边查边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零距离服务群众。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建章立制。制定《华宁县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对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内容加以细化,制作《华宁县美丽乡村卫生整治评分表(乡镇、街道)》,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长效机制、奖励项目四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同时,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垃圾统一清运制度、资金筹措机制、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四项配套制度,强化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机制,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每个月集中组织群众开展一次大扫除,每户每人每年种一棵树,每户门前栽一盆花,把卫生评比机制纳入村规民约,把制度约束力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考核督查,巩固提高。由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轮流率领考核组成员每个月对15个示范村进行考核,把77个村(社区)分为12个组进行抽样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察部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对5个乡镇(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督查,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对全县5个乡镇(街道)24个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2次考核评比,并把考核分数和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运用考核结果,奖惩并举。把落实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在推进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兑现奖惩。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进行奖励,由县委、县政府每年评选出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先进乡镇(街道)2个,先进村15个、先进社区5个,先进村(居)民小组30个,授予匾牌,分别给予50000元、10000元、3000元的奖励。对考核在末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通讯员 施锦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