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耗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完成注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于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上传盖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在瑄和(云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ZB-2025-011
2.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价:约73100.00元/年,该采购金额仅供参考,不构成合同中采购人的采购金额,结算时按照成交的单价据实结算,即:结算价=中标单项单价*实际用量。
4.采购方式:八戒公采谈判采购
5.采购需求: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耗材一批采购;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响应 |
皮肤科耗材 | 1 | 批 | 否 |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谈判报价,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得对包内品目有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供货周期内采购人对供货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7.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公司为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誉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供应商信誉情况进行查询,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评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备案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0月23日至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30前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网站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以及变更公告(若有)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登记并上传响应文件,平台登记后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3363789485@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收费方式,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符合要求后向供应商发送谈判采购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3.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
注: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上填报的价格即为供应商的一次报价,请供应商填写自己的报价而不是预算金额或采购上限价。同时请注意填报的截止时间。现场填报的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
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在瑄和(云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到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注:①供应商须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线下资料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人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②供应商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线下提交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谈判。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电子及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玉溪市人民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抚仙路22号
联系方式:18810631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瑄和(云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博悦城二区4栋20层2001室
联系方式:17808775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工
电话:17808775887
日期: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