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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县城供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来源: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宁县县城供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30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

华宁县县城供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完善工程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复〔2024〕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宁县县城供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2.项目编号:QCZB〔2025〕FWCS—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新建县城自来水厂一座,近期(2030年)处理规模1.5万m³/d,远期(2035年)处理规模2.0万m³/d;改造DN25-DN400供水管网共计77.474km;白龙河水库至一水厂DN500原水输水管,需修复1.8km。滇中引水新建一根DN300输水管至二水厂,总长约500m;二龙戏珠泵房更新改造;二龙戏珠泵房至二水厂新建DN400提升管,总长约为5.5km。对城区输配水管网进行分区计量工程、压力调控工程建设;城区供水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15257万元

5.采购范围:完成华宁县县城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泵房改造、供水智能化等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并且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技术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体服务范围以实际委托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施条件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

6.采购预算¥93.00万元(最高限价)。

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并移交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为止。

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且满足采购人就工程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成果资料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备案、审批,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并且对其负责编制的成果文件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9.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信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与招标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①③任一项即可

2)设计负责人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供应商企业须提供相关证件及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注:新成立的企业社保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设计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材料,则需另行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5418日起至2025425,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

3.获取方式:

方法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材料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宁县泉乡新城4幢)进行线下现场报名、获取。

方法二: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69317198@qq.com)获取,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注: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携带至开标现场。

4.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报名材料(签字、盖章、自拟格式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5.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30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3015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501648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教师小区物管楼3楼    

联系人:段志东     

电话: 13698769007

电子邮件:503032157@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办公地址)

联系人:杨耀程     

电话:18787733344        

邮箱:569317198@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婷婷

电 话:15087715105

期: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