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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健康测评档案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健康测评档案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健康测评档案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平台(综合版)SaaS服务版

采购预算:24000.00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使用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平台SaaS版联网以来,一直由同一家服务商提供服务。为保障原系统的正常使用,原有数据的留存和使用,先对原“医院”版本进行升级和续费服务。我单位申请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供应商提供继续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玉溪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明珠路142号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学历

1

张艺军

玉溪教师进修学院

一级教师 

本科

2

李昕晖 

玉溪技师学院 

高工 

本科

3

孔祥平

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高工 

2、专家论证意见: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使用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平台SaaS版联网以来,一直由同一家服务商提供服务。为保障原系统的正常使用,原有数据的留存和使用,先对原“医院”版本进行升级和续费服务。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玉溪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电话0877-203056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

电话:0877-6169215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0911

附件-精神健康测评档案平台升级维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