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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拍照受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拍照受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ynjxzx.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X-2023-11-15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拍照受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46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1

   出入境自助受理照相一体机

3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技术参数及相关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07日至2023年121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AD11文化创意园5幢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ynjxzx.cn)

方式:现场获取网站获取www.ynjxzx.cn)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点30-10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谈判会议。

六、公告期限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

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拍照受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

7.3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玉溪市公安局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联系方式:李工/0877-2691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方式:19948779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馨

 话:19948779574

邮箱:371214373@qq.com

 期: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