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盘溪产业园建筑尾矿石回收再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泰招字HN-GC2023-015
本招标项目华宁县盘溪产业园建筑尾矿石回收再利用项目(招标编号:国泰招字HN-GC2023-015),招标人为华宁昇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华宁县盘溪产业园建筑尾矿石回收再利用项目;
1.2 项目地点:华宁县盘溪镇;
1.3 招标范围:华宁县盘溪产业园建筑尾矿石回收再利用项目,主要内容为尾矿处置服务及尾矿石回收再利用的所有工作,具体项目实施满足招标人要求;
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5 尾矿处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30日止;
1.6 尾矿处置服务限价:人民币18.00元/吨(人民币大写:壹拾捌元整每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尾矿处置服务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其他项目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
2.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信誉良好,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 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7 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或承诺书;
2.8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须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致工程类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2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宁县宁荣街浣水师苑(教师小区)北门D1-6号商铺)持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2:00-2:30 (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地点为: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华宁县宁荣街浣水师苑(教师小区)北门D1-6号商铺)。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昇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教师小区物管楼) | 地 址:(华宁县宁荣街浣水师苑(教师小区)北门D1-6号商铺) |
邮 编:652800 | 邮 箱:2535921907@qq.com |
联系人:李孟宇 | 联系人:李师 |
电 话:19188281169 |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