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 年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视频及普法教育影视作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ZGL-2023048F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 年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视频及普法教育影视作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玉溪市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98号四楼(双创基地410室)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49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内容

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 年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视频及普法教育影视作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1)供应商拍摄、制作完成8部满足电视专栏、视频平台播出要求的高规格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类电视专题片;(2)供应商策划、拍摄及制作1部满足新形势下新媒体发布要求的交通安全公益微电影;(3)供应商拍摄、制作不少于4部满足新形势下新媒体传播需求的创意类微视频或公益广告;(4)为保障“玉溪交警”各新媒体平台日常视频发布需求,供应商须派驻1名视频采集、制作专业人员入驻玉溪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完成不少于340个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视频的制作;(5)供应商须安排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对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较大交通事故、亡人交通事故、主题宣传活动、美丽乡村行、现场会议活动等拍摄记录。拍摄记录不低于50场,拟派人员不得低于2名专业人员(1名摄影、1名摄像);(6)保障公安交警全年无休及突发事件拍摄的实际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业主方要求,服务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服务内容;

其他承诺

在340条普法宣传视频制作的基础上,如果制作数量超出且不足8%,不另行收费。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建锋、林丽芳、胡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942.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小瞿井旁

联系方式:0877-2792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9号(数字玉溪运营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3187714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苋春、王海涛、孙玲

电 话:13187714881

日期:2023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