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

2.2项目编号:YNSY-GC2023-21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用地10665.43平方米(约15.99亩),新建公共实训基地及配套附属用房和设备购置等(含公共实训基地、大门、围墙、值班室及其它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533.4平方米。

2.3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九龙路

2.4招标范围: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范围:依据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等资料及相关配套文件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合格的结算审核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审核、单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审核、工程签证及变更审核、出具合格的审核报告等。

2、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范围: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审核财务决算,并出具合格的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合格的相应审核报告。

3、协助招标人完成后续相关审计工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具有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3供应商2020年至今承担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工程结算审核或财务决算审核服务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注: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资格要求类似业绩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

3.2.5拟派财务决算审核负责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

3.2.6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财务决算审核负责人)不少于5人,分工合理明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更换,并附有相应书面承诺。

3.2.7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书面承诺。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8供应商(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交至评标委员会审查)。

3.2.9供应商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单位应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担任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进行参与磋商

3)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00分,下午2时00分至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份(人民币)。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地点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1877008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曹昱

联系电话:18288280025           

 

日期: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