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经费及项目审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经费及项目审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合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B-2023-07-25
项目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经费及项目审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90万元
服务需求:1、审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有采购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维护修缮项目;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行政经费经济责任审计;3、协助清理行政经费往来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需求”)。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各项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
1.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拟派的审计组人员至少派驻2人或2人以上到我院开展工作。注:提供的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2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合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4号商铺);
方式:网络邮件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854544961@qq.com);
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云南合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4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合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4号商铺)。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15887816226
名 称:云南合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4号商铺
联系方式:15287791492
项目联系人:代师
电 话:1528779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