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儿童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市儿童医院委托现对本项目玉溪市儿童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2.1工程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
2.2工程地点:玉溪市儿童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274626.15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磋商范围:完成玉溪市儿童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等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标段。
3.1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以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网站无失信惩戒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进行查询。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企业资质要求: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8月9 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4楼办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则无需提供);
(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玉溪市儿童医院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6324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联 系 人:王旭
联系电话:18787731177
电子邮箱:25379377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