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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818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YXDD2023-ZB0725

1.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1.4采购内容:采购设备一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总价(元)

1

冷冻干燥机

1

 

 

 

15万元

2

旋风研磨仪

1

3

超声波清洗机

1

4

干燥箱

1

5

微量振荡器

1

6

微型振荡器

1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1.5服务周期:中标后至项目内设备安装验收完成为止;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1.8采购控制价:本项目设置采购控制价,总价为¥15万元;供应商所报的总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后的实际月份提供);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2.1.5信誉要求: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2.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388日起至2023814(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1)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3)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后的实际月份提供;

(4)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是邮箱报名扫描件传至yxdadizb@163.com时,需要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8188:3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

磋商时间:2023818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苑路28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877-2610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方式:0877-2026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小燕、李繁

 话:0877-202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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