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JDCBK-F3012
三、项目概况
3.1 采购内容: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需要1辆17.5米平板车进行河北邯郸至云南楚雄(里程约2200公里)的物流运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2 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物流运输时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3 服务地点:河北邯郸至云南楚雄。
3.4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5 最高报价:47,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3.6 采购包划分:1个采购包。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最近一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07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将以下附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75754708@qq.com)获取谈判文件。附件资料:1. 营业执照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 谈判文件费缴纳凭证。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昆明正义支行531000313010517000120;备注:TXJ-0871-2023069(二次)标书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康玉路世源综合楼蓝天里花园酒店会议室(梅花谷)。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
联系人:杨工、陈工
电 话:0871-63305801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