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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及档案卷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及档案卷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07月20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X-2023-06-19

项目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及档案卷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5.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价(元/件)

暂估数量

合计(元)

1

包服务人员的数量为5人,完成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新增约为6000件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工作(立案、诉中、结案过程的电子卷宗制作、精细化编目、转档、整理排序、编页、装订移送档案室等)及配套软硬件需求。

75.00

6000.00

450000.00

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项目结算价=项目实际加工数量*所报单价据实结算(具体以立案数为准2、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档案标准文件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并确保服务成果资料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服务地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2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ynjxzx.cn)

方式:现场获取网站获取www.ynjxzx.cn)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及档案卷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15点00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系方式:段老师/13887758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方式:19948779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馨

电   话:19948779574

邮箱:371214373@qq.com

日期:2023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