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葫田二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葫田二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YXXH2023-004
2.项目名称:玉溪市葫田二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零伍拾肆元贰角肆分(¥175,054.24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零伍拾肆元贰角肆分(¥175,054.24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6.采购需求:玉溪市葫田二区改造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改造。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应的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3.方式:(1)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邮箱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031288421@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玉溪市葫田二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磋商文件费”):
账户名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号:1018021000400692
联系电话:0877-2688190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上发布和玉溪市葫田二区公示栏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葫田二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龙潭路37号
联系方式:肖主任 0877-2070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2688190、1533448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牛勤
电 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电子邮箱:2031288421@qq.com
日期: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