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宁县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宁县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CCG2023060F;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采购需求:以华宁县医共体为采购主体开展新一轮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工作,服务对象为华宁县紧密型医共体内医务人员。①二级综合医院保额20万/例,床位基本保费400(元/床/年);医务人员基本保费 410(元/人/年),场所责任险4000元(含县医院及中医医院),执业医师:157人,床位数:256床(1辆救护车换算为1个床位)。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额20万/例,床位基本保费360(元/床/年),医务人员基本保费380(元/人/年),场所责任险3300元,华宁县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执业(助理)医师:317人,床位数:227床(1辆救护车换算为1个床位),如遇新增床位和医务人员按照实际购买床位数的医务人员数结算,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采购预算:总预算为389450.00元/年,报价方式按照每个床位和每位医务人员保费进行报价,如遇新增床位和医务人员按照实际购买床位数的医务人员数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采购的,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企业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该险种备案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06 月 26 日起至2023年 07月 0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2:00 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ynhczb2@163.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险种备案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华宁县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费”):
账户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号:1018021000367385
联系电话:0877-2668961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07 月07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 07 月 07 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磋商要求:1供应商在八戒公采(s://cg.zbj.com/)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报价一览表,2按时线下递交了响应文件,3按时线下报名签到,④线上报名及提交报价一览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规则:1供应商须在八戒公采(s://cg.zbj.com/)平台报名并上传报价一览,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报价一览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磋商时间到线下磋商地点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现场磋商。
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八戒公采网上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华宁县总医院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方式:0877-5011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2668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联系电话:15706944058
日期:2023年06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