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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托运服务采购(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车辆托运服务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JDCBK-F3010/GDHC-2023-03

三、项目概况

3.1 采购内容:某单位物流运输服务采购(二次)将用到6辆17.5米半挂车,运输里程约为1100公里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2 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物流运输时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3 服务地点:某地到某地

3.4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5 最高报价:138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3.6 采购包划分:1个采购包。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最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0613日至06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349583058@qq.com,过时不再确认报名资料。审核资料合格后,于2023年061517:00前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含以下资料扫描件:

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瞄件。

)谈判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06161430分至15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6607 。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雷

联系电话:15697072883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人:柳师 

 话:13908778262 

 2023  0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