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实地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实地核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名称:玉溪市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实地核查项目
1.2采购编号:YXDD2023-ZB0331
1.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1.4采购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核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替办【2008】58号)、《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替代发展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云商函【2022】330号)、《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替代发展企业(项目)管理办法》(云商函【2022】360号)有关要求及所列核查评价指标要点,成交供应商对3户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和2户新申请替代资质企业共5户企业(项目)进行以下内容的实地走访调研、核查及评价报告上报工作:
1. 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登记、财务信保、内部管理等情况;
2. 项目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种植、返销、加工厂建设等情况;
3. 替代成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效益、禁毒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4. 替代种植发展面临困难情况。调研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内外部痛点、堵点和难点。
1.5目标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核查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必须严格保密,涉密文件和介质以及未公开的内容信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不得参与任何影响核查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的活动。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服务期限:1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1.8采购预算:15.5万元;供应商所报的总价不得高于此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提供主体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后的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 元,售后不退
3.3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1)提供主体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后的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022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6)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是邮箱报名扫描件传至yxdadizb@163.com时,请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磋商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4-14 09:00(北京时间)
7.3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商务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
联系方式:0877-2027024
联系人:杨红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联系方式:0877-2026917、0877-2026817
项目联系人:殷小燕、杨芸
日期: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