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泉片区智慧园区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YNTP-2023-01;
1.2项目名称:龙泉片区智慧园区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勘);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价:¥17.92万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1.5项目概况:实施亿纬锂能669.82亩用地上的土石方工程以及龙腾路延长线A区、龙泉大道延长线西段的道路、电气、给排水、交通工程。建设投资2.398亿元(建安费1.403亿元)。道路工程建设2054.58米。其中:(1)龙泉大道延长线西段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园区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总长度905.82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车行道宽度18米,人行道宽度6米,道路红线面积23913.65平方米;(2)龙腾路延长线A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园区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总长度1148.7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车行道宽度18米,人行道宽度6米,道路红线面积30327.32平方米。因为具体场平分台不明,勘探时根据实际情况,主要侧重于道路、边坡。
1.6采购需求:提交龙泉片区智慧园区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勘)完整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并满足设计要求;后续服务时间由项目开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1.7服务周期: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8服务质量:满足《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编制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等渠道查询)。
2.2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2.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70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委托人获取磋商文件的)。
3.2磋商文件每套800.00元,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701。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3年02月 06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7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7.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tzg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5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持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高新区龙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江川区大街街道三街社区)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7-855961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701
联系人:徐师 电话:18687915888
日期:2023年0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