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北城街道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收“集体(国有)土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国有土地评估”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对红塔区北城街道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收“集体(国有)土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国有土地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塔区北城街道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收“集体(国有)土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国有土地评估”
2.2.项目编号:TDZB2022-124
2.3.项目概况:红塔区北城街道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收涉及总用地面积约191037平方米(约 286.55亩),其中道路红线用地约177240.3平方米(约265.86亩),去往小石桥道路交叉口改造用地约4370平方米(约6.6亩),道路边坡用地约9426.7平方米(约14.14亩)。现状道路用地面积约32677.53平方米(约49.01亩)。
需新征地约158359.47平方米(约237.54亩),其中:农用地约54.15亩(其中基本农田约29.7亩),建设用地约231.9亩,未利用地约0.45亩。地上建(构)筑物分别为:宅基地上居民房屋约252幢,建筑面积约88209平方米;集体(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约30469.76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约7700平方米(皂角小学、皂角卫生所、皂角村委会);厂房约8826平方米(蓝晶公司、佳利太阳能设备公司、海明铸钢机械厂和桃园水厂);皂角九组公房约120平方米;集体土地公房约5943.76平方米;餐馆约2900平方米;北城变电站约2000平方米;清真寺约240平方米;其他约2740平方米。
2.4.采购内容:对项目涉及的集体(国有)土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国有土地按规范要求进行评估;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评估的宗地构筑物、附属物、宗地停产停业损失、生物性资产等评估;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成果文件、报告书;采购人指挥部下达工作联系函安排的其他服务任务。
2.5.采购控制价:¥10000.00元/宗,最终以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评估宗数为计费基数。注:集体(国有)土地以一个土地批复为1宗,农用地以1个居民小组所有土地为一宗。
2.6.服务周期: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后,根据采购人项目进度要求及成交后共同制定的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服务内容。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
3.1.3.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须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采购 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申请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3.3.2、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以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3.3.2.1、供应商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
3.3.2.2、供应商属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
3.3.3.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分别配备具备有效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各一名,并分别承担过完成过类似项目评估业绩。
3.3.4.项目组成员配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若干工作小组进行工作,满足整个项目评估的工作时限要求,每一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评估相关专业执(从)业资格或评估相关专业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询价人不予认可),其他辅助人员具备有效的评估相关专业执(从)业资格或评估相关专业职称资格或评估专业学历证。
3.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4.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磋商。
四、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发售。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满足资格要求,且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④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三楼会议室。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7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2年11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
6.2.磋商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龙路北延长线(前卫营-梅园立交)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尹卫明
联系电话:0877-616728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人:黄笛 联系电话:15706977480
日期: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