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1.采购条件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已经专家论证并公示无异议。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
2.2采购编号:YXDD2022-ZB0601。
2.3采购内容: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具体的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
2.5服务地点: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
2.7采购预算价:39.91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此采购预算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下称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4.3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
(3)提供企业2022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6)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注:若是邮箱报名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传至yxdadizb@163.com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5:00时;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5.2开始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5:00时;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收到本邀请函后24小时内,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谈判,请及时通知我方。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路3号
联系人:郑立宇 联系电话:0877-5013797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26917
传真:0877-2026917 联系人:彭海静、杨芸
日期: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