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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2022、2023年共2年服务)

2.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实现面向检察机关各种办公、办案工作的移动化拓展和应用。

3.采购预算价为:39.91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云南省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中标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由电信提供1条1000M  VPN接入专线电路。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电信服务,其核心业务为移动办公办案终端通过电信VPN专线接入云南省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

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任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地址:华宁县宁州镇宁兴街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1

方泽军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本科

高级教师

2

张艺军

玉溪教师进修学校

本科

一级教师

3

张艺林

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

本科

高级工程师

2、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任务。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路3号

联系人:郑立宇    联系电话:0877-501379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3956099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电话:0877-2026917

2022年 6月1日

单一来采购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