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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软件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软件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XH2022-004

1.2项目名称: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软件购买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

1.5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1.6采购需求:为满足公司财务核算要求,进行财务软件服务购买,提供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财务软件服务及运维。项目购买平台服务内容包括能满足40个用户使用的财务会计(总账、固定资产、现金管理)服务、集团报表服务、集团财务合并报表服务及云资源提供,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配合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财务系统接口开发及数据对接;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7建设和服务期限:36个月。

1.8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建设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并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竞标,若为联合体参加竞标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约定受邀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1.10.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0.3 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参加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下的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财务报表;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2.5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6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

3.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3.3方式: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人民政府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6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7-277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2688190、1533448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周虹

电 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电子邮箱:2031288421@qq.com

日期: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