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前期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来源: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前期拆除工程已由关于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招标代理公司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前期拆除工程。

2.2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2.3项目规模及内容:拆除窑头集贸市场3层综合楼、3层办公楼、2层钢结构市场,拆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规依法的完成地面附着物(围墙除外)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旧料回收、水、电、相关设施拆除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最低限价:本项目招标最低限价1860257.72元。

2.5招标范围: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前期拆除工程所含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建筑毗邻老旧居民区内,在施工过程中需自行协调周边关系,注意相邻房屋安全,文明施工,避免发生安全隐患及人员、财产损失。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围墙除外)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旧料回收、水、电、相关设施拆除等,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及将全部建筑垃圾运出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2.6工期:2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招标人要求按期、按质、高效、安全、文明的完成拆除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及将全部建筑垃圾运出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渣土清运过程符合当地环保、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拆除工程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

3.5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拆除工程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附有相应书面承诺。

3.6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评定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3.7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更换,并附书面承诺,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年份。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3.10其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书面承诺。

3.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13投标人须按《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8】3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承诺2020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最新规定执行。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1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

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10号

联系人:期师

联系电话:0877-2024739/139877782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8288280025

日期: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