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第三方中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选取第三方中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DHYN/ZB-2021-155
1.2项目名称:选取第三方中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5万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最高限价:35万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6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服务期限内对采购人开展的相关工程及环卫、绿化、市政等相关服务类工作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项目工程招标前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2)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以及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造价咨询工作要求。
上述服务内容需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1.7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届满前一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组织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1.8质量要求:造价服务符合国家、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9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地点;
1.10成果完成时限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设立企业或者供应商为自然人身份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碰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包括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交供应商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2项目组成员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拟配备项目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b.拟配备项目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c.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3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按竞争性碰商文件格式承诺。
3.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ccgp-yunnan.gov.cn/)等平台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附响应性文件,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查询。使用原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3项不同类型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造价咨询等适合采购人的服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该项审核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原件扫描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磋商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名 称: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86号
联系方式:0877-6563486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联系方式:0877-2699466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568774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