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梯公益广告宣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昆明潮画传媒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1年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梯公益广告宣传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1项目名称:2021年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梯公益广告宣传
1.2项目编号: YXXH2021-023
1.3 采购内容及要求:租用玉溪市居民小区500个电梯有声电视梯内屏播放公益广告,每次每屏播放时间为15秒, 每天播放300次,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租期:一年
1.6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安装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1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请于2021年04月19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3.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7-2062022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周虹 联系电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邮箱:2031288421@qq.com 邮政编码:653100
日期:2021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