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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水河(高新区段)周边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来源: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水河(高新区段)周边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水河(高新区段)周边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采购。

2.2项目编号:YNSY-ZC2020-22。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预算金额:15万元/年。

2.5采购内容:

采购分项一览表:

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

合计金额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水河(高新区段)周边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采购

金水河沿岸及水体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管护,管护期限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清理周边生活垃圾、杂草零星建筑垃圾、水体垃圾等工作;管护范围:金水河沿岸(秀山路至玉加宝),东面山排水沟及高龙潭废渣场周边。

15万元/年

三年共计45万

保持沿岸及水体环境卫生达到要求

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招标人对当年物业服务及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考核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经营不足三年,提供经营年份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3.2.3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5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3.2.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2月09日到2020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B2幢),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B2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公地址:玉溪高新区抚仙路86号

联 系 人:郑师

联系电话:0877-656348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B2幢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8288280025

日期: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