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中玉酒店有限公司LED大屏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中玉酒店有限公司LED大屏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人玉溪中玉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2.1项目名称:玉溪中玉酒店有限公司LED大屏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XXH2020-102(7)
2.2租赁内容:负责玉溪中玉酒店二楼、三楼、四楼会议室LED大屏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租赁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安装地点 | 尺寸约(宽*高) | 面积约(㎡) |
1 | 二楼 | 8.5m*3m | 25.5 |
2 | 三楼 | 8.5m*3m | 25.5 |
3 | 四楼 | 8.5m*5m | 42.5 |
合计(㎡) | 93.5 |
2.3合作期限:签订合同后五年。
2.4质量配置要求:
(1)选用易拆装的专业租赁P3.91显示屏;租赁屏箱体,防碰撞,不易损坏;
(2)知名主流品牌,高刷、黑灯、国星灯、金线配置;
(3)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8万小时;
(4)配置优质可靠的航空箱,配电箱,视频处理器,笔记本电脑、安装日字架,电源线,信号线,光纤线,控制线等所租赁所需的所有附件和备品备件;
(5)有搭建操控LED显示屏经验、技术成熟的团队;
(6)高效优质服务终端客户;
(7)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
2.5 服务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合作方式:(1)采购人提供LED大屏安装场地及电源,并负责向采购人目标客源推介,尽可能提高大屏使用率,增加收益。
(2)供应商负责LED大屏设备及所有配件的采购、安装、维修,并承担相关所用费用。设备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
(3)收益分配。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LED大屏的实际经营收入分配收益。
(4)LED大屏经营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元/平方米,采购人将本着收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平衡LED大屏收费标准及租用率。
(5)使用LED大屏产生的电费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负责LED大屏使用现场设备调试操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2 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02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4.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08日08:30时~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00时;
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玉溪中玉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62号
李老师、杨老师 电话:15334480383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周虹 电话:0877-2688190
电子邮箱:2031288421@qq.com
日期: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