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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矿业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原子吸收光谱仪”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玉溪矿业医院

玉溪矿业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原子吸收光谱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理由: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医疗设备在不断更新,为适应社会发展,医院需不断地添置新医疗设备,现有医疗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我院工作的实际需要,进口设备在系统稳定性、使用质量及耐用性能等方面有较大优势,用于患者生命体征监测,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患者,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故申请购置该进口设备,具体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1

原子吸收光谱仪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一)2019年09月30日09时30分,由4名技术专家、1名法律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玉溪矿业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原子吸收光谱仪””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汇报,对《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质询、答辩和讨论。该项目拟申请采购的“原子吸收光谱仪”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技术专家意见:该项目采购的进口产品设备在系统稳定性、使用质量及耐用性能、检测数据的精准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性能更优于国产设备。

法律专家意见:拟购设备未列入中国政府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产品名录。

经专家论证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职称

学历

1

许建明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本科

2

杨勇帮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副主任药师

本科

3

杨华

玉溪市中心血站

高工

本科

4

熊文清

玉溪市中医医院

副高

本科

5

黄庆

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本科

四、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专家组论证意见。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单位:玉溪矿业医院

地址:玉溪红塔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102省道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30563

玉溪矿业医院

2019年11月13日